本报讯(通讯员 何虹锦 卢宏)自2018年1月重庆市全面部署开展餐饮船舶专项整治以来,截至目前,该市餐饮船舶专项整治已进入最后收尾阶段:拟取缔的109艘餐饮船中已有87艘完成拆解、10艘已进入拆解程序、8艘拆除餐饮设施恢复工作趸船或卖往异地,其余4艘的拆解退市协议正在协调推进中;计划保留的29艘船舶中,除少量保留船舶仍在停业整改外,其余船舶已完成污染整治,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实现了污水、垃圾“零排放”管理。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北碚区、江津区、丰都县等13个区县辖区内不再保留餐饮船舶。
据了解,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重庆市建立了由市交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市港航局等多部门组成的工作联系机制,并由市港航局协调组织召开联席会,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重庆市港航局通过前期的排查摸底,确定将23个区县、138艘餐饮船舶纳入整治范畴,明确取缔109艘、保留整改29艘的总目标,严格控制了餐饮船舶总量。
此外,该局负责起草制定了整治工作验收标准,从行政许可、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8个方面明确验收要件及验收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和“一票否决制”原则,由一个验收工作组负责全市餐饮船舶整治验收,对照验收标准,严格打表,必须符合“规范、环保、安全”三点要求,才予以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