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队员扑灭野外火点。
本网讯(记者 闻琼)连日来,区环保局联合区城管局、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及南城、东城、巴川等镇街,成立多个巡查组,深入城乡结合部、重点交通干线两侧、建筑工地、企业等地,开展禁止露天焚烧执法。从10月30日至11月6日,共扑灭火点130余处,检查在建建筑工地37个,检查工业企业25家。
这是我区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之一。据悉,为有效应对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我区将通过落实蓝天行动“四控两增”(控制交通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控制生活污染、增强监管能力、增强科研能力)等大气污染防治和应急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0天以上的目标任务。
为深化蓝天行动“四控两增”,我区将组织实施34项防治措施,包括突出“车、船、油、路”,进一步控制交通污染;突出施工扬尘控制和道路保洁,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突出重点行业治理,进一步控制工业污染;突出露天焚烧和餐饮油烟整治,进一步控制生活污染;突出联防联控和综合应对,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突出预警预报和污染分析,进一步增强科研能力等内容。
其中,在全面禁止露天焚烧方面,我区已建立露天禁烧巡查管控机制,落实镇街辖区露天禁烧常态化巡查工作制度。要求在城市(城镇)建成区、城市(城镇)规划区、人口集中区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树叶、枯枝、杂草,禁止露天烧烤、烟熏食品。
11月至12月的工作重点是组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交通源重点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柴油车治理等,对工业源重点监管水泥等重点行业烟粉尘、氮氧化物治理及达标情况,对扬尘源重点巡查施工扬尘控制情况和道路清扫保洁情况,狠抓运输扬尘、裸地扬尘、脏车入城管控,对露天焚烧污染重点巡查敏感点周边、高速公路沿线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及烟熏食品等行为,并及时查处。
我区还将柴油车整治、油品质量监管、扬尘整治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执法等大气污染工作纳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对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镇街进行通报、约谈,要求镇街及相关部门制定和公布大气污染防治的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