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激发社会活力与推进智能化建设双轮驱动,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坚持党政主导。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深改组会议每年定期听取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工作汇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定期针对社会治理热点、难点、亮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升级。
二是抓好统筹结合。注重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注重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
三是注重改革创新。市委、市政府相继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的实施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芜湖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市综治委专门召开了现场推进会,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近三年来,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年均调解矛盾纠纷约4.5万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培育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新成立反邪教、禁毒、心理危机干预、平安信使群防群治志愿者、物业纠纷调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等6家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今年8月,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定期组织心理专家、村居干部、公安民警等对等重点人员开展全面深入筛查和心理风险评估,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视专栏、微信公众号,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三、坚持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加快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智能化。
一是推进社会治安基础大数据建设。依托综治组织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坚决打破各部门信息壁垒,持续推进基础大数据建设应用。全面整合现有的云计算平台、综治“9+X”平台、网格化平台等各类政法综治维稳专业数据资源,构建扁平化、实战化、专业化的智能分析平台。
二是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应用,全市已建成各类视频监控探头近10万个,基本实现对交通要道、重点地区、复杂场所、居民聚居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全覆盖。
三是有效管控公共安全风险。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危险场所远程监控预警系统应用。建立加强热点区域人流量监测机制,依托全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加强对重要时段热点区域人流量监测,有效预防了拥挤踩踏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是推进政法综治业务智能化应用。我市政法机关不断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实践。审判机关运用语音识别技术,实现庭审语音自动转写,庭审笔录完整度达95%,庭审时间缩短20%;检察机关通过语音多媒体示证系统,实现示证材料灵活展示、示证过程全程留痕;公安机关在全国首创综合运用识别、声纹和指纹“三合一”技术,探索“实名实人身份认证”项目建设,加快实现“全程数据跑,居民一趟不跑”。
四、坚持重心下移和资源整合,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推进四级综治中心国标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闭环运行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等工作机制,让基层综治中心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
二是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群防群治工作的意见》,通过完善举报奖励等激励机制,有效将城乡群众发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工作中,全市共建立各类社会治安辅助力量3.4万人。
三是积极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政治为统领,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模式,把基层党建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自治为基础,把基层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以法治为保障,发挥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德治为引领,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智治为支撑,不断拓展网上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作者:安徽省芜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