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鲍赦)近日,县政府办下发《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县政府决定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
《决定》要求,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精神,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做好行政许可目录调整工作,不得违法转交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继续审批。不得通过拆分、合并或重组等方式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做好工作衔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改进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审批服务信息公开,按照审批服务标准化要求,相应调整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