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记者 施婉莹 摄
揭牌仪式。记者 贺奎 摄
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结合江津实际,江津区监察委员会将向各镇(街道)派出7个监察室,分两步实施,目前,先期试点派出第一、第二监察室。其中,派出第一监察室归口负责鼎山街道、几江街道的监察工作,驻点办公在鼎山街道。派出第二监察室归口负责油溪镇、吴滩镇、石门镇、朱杨镇的监察工作,驻点办公在油溪镇。不再保留归口镇(街道)原监察室。
派出监察室由江津区监察委员会直接领导,根据区监察委员会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履行监察、调查和处置职责,主要监察管辖范围内相关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包括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基层“四风”、损害党群关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基层“微腐败”等问题。
此前,为进一步安排部署向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试点工作,江津区监委还于11月5日专门召开了派出第一、第二监察室成立会议。江津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内设部室负责人,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第二监察室归口负责镇街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向镇街派出监察机构的重大意义;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派出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察工作强大合力,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取得务实成效;加强自身建设,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江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丁乙参加会议及挂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