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贺小蓉)11月5日,记者从县工商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县申请进入重庆市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的微型企业达314家,完成入库104家。
今年以来,县工商局通过媒体宣传、电话联系、微信通知和上门服务等形式,向微型企业介绍如何发展壮大、奖励扶持政策以及入库操作流程等知识,提升其政策知晓度。对经济效益好、具有带头示范性的微型企业进行上门“一对一”宣传,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微型企业积极申报进入重庆市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
据介绍,进入重庆市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的微型企业,可申请用于生产经营的扶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可多次贷款,但贷款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不能向银行提供抵、质押或保证担保的,由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2%,且不收取其他费用。此外,扶持贷款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息后,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