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奉节网讯(通讯员孙开品)11月1日,副县长李大武率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拆违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一行,赴兴隆镇督促指导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在清泉村,李大武对存在超占地、超层等违法行为的10余户房屋整治情况进行了逐户检查。在违建户谭礼波家,李大武详细询问了房屋审批建设情况,并对超层建设的违法事实和危害作了充分解答。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兴隆镇和县拆违办相关领导分别从违法建筑整治和巡查监管等方面作了汇报。据了解,近年来由于兴隆镇在建设管理方面审批不严、巡查监管不到位,导致新增违法建设现象突出,县拆违办和县委县政府虽多次书面交办,仍然整改不到位。今年以来,全镇发现新增违法建筑68处,县拆违办和县委县政府分别作了书面交办,要求10月底前整治到位。截至目前,已整治45处,还有23处没有完成。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关注的清泉村9处违建,仅拆除3处。
李大武指出,兴隆镇的违法建筑体量大,现象突出,形势严峻,整治难度除县城外是最大的。在当前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兴隆镇党委政府要合理处理扶贫与整治违法建筑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下够整治决心,影响在当前,利于发展在长远。
李大武要求,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镇党委书记要统筹协调,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具体负责的违建整治班子,拟定整治方案,齐抓共管。要合理安排时序。对拆违会审漏报和未处置到位的,问题查清后再处理;对今年以来新增的违法建筑,特别是县上交办包括清泉村9处在内的68处,立即处置到位。要营造氛围。全镇范围内召开镇、村、社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拆违工作大会,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统一标准和尺度。对房屋风貌和层高,由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拟定,经县拆违办同意后执行;对于处罚,凡是违法建筑一律走上限,不让违建户有利益空间。要健全体制机制,严格审批。进一步落实镇、村、社三级干部职责,形成网格化监管处置体系。要从“重视”审批转变到“严格”审批,杜绝出现新的违法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