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冉若含)近日,铜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单位重庆市某县人民医院涉嫌单位受贿罪、被告人马某炎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一案。近二百干部职工旁听了案件审理,接受了警示教育。
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重庆市某县人民医院作为国家事业单位,其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5万元,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某炎作为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某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共计人民币188.7757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及被告人、诉讼代表人、辩护人按照法律程序,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井然有序。
全区卫生系统15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同时,区法院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以及部门中层干部旁听案件审理。旁听席上,大家认真聆听了案件庭审过程,表示真切地感受到了法纪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我们有针对性地邀请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干部职工旁听案件庭审,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提高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