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伍云燕)如果你是退役军人或属于其他优抚对象,请于12月10日前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记者日前从县政府办公室获悉,我县已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12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采集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信息采集工作以采集对象在户籍地乡镇(街道)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各乡镇(街道)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此次信息采集,旨在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