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罗秋玲)日前,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近年来该局以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组织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机制,着力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有效化解,为促进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强化组织建设,搭建调解工作平台。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组建“一委六室一员”调解平台,实现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全覆盖,提高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能力,畅通预防、调解、跟进服务通道;加强阵地建设,按照“星级”调解室的创建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在调委会分设调解室和调解办公室,配齐办公设施,上墙公示调解规范流程、调解工作制度、调解人员,确保调解规范有序,调解文书、案卷制作符合标准,不断推进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组建由劳动人事仲裁员、心理咨询师、律师、司法助理员和专职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工作团队,专兼职调解员达23人。同时,邀请高校专家、区司法局、区法院定期开展调解专业培训和指导,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化的能力保障。
强化机制建设,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方式灵活、历时短、兑现快”的优势,调委会引导当事人双方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弥补了劳动人事争议“一裁两审”走程序耗时长的缺点,在化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方面的优势和成效凸显。极大地节约了仲裁和司法成本,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和时间成本,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人民调解与仲裁、诉讼的有效对接.对通过调解无法化解的劳动人事争议,充分发挥调委会组成人员优势,由调委会工作人员及时、主动引导当事人对接黔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申请,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时间依法审查和启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协调区法院在区人力社保局设立“追索劳动报酬及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及时审理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案件。同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席会议制度。由区综治办牵头,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发案动向、调处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会商解决方案等,形成稳控、化解合力,做到有的放矢,推动源头治理。
强化质量建设,确保多元化解工作实效。强化调解队伍质量,整合调解资源,在劳动人事仲裁院、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工会服务中心等地,抽调工作人员,供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人员和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提升调解服务质量,提供5+5”调解服务。即为当事人提供困难救助、宣传引导、法律辅导矛盾调处、跟踪执行等5项调解服务,达成解困、引导、支持、疏导、发展5项服务成效。同时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现场制作人民调解法律文书,并引导当事人申请法院当场予以司法确认,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积极与区法院、区总工会等单位联动,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提供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