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网讯(特约记者 胡杰)10月10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研究部署我区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等工作。
受区委书记程志毅委托,区委副书记、区长谭庆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邹云生,区委常委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有关副区长,区法院、区检察院、江津综合保税区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把文件精神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不断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机制。要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及重大民生问题,明晰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重大事项范围,切实落实好年度清单、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使各项决策更科学、更规范,更符合法治精神,更符合人民愿望。
会议研究审议了《江津区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市委部署要求,在以大数据智能化引领创新驱动发展上有新作为新进展,引领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服务民生社会事业。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吸纳各方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尽快完善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围绕智慧政务、智慧民生等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挖掘大数据智能化商用、政用和民用价值。要紧紧围绕大数据智能化进行招商,算好项目账,不断加强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进一步真抓实干,对照总体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实施,推动江津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