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2000万!江津这笔钱那些人能得?

2018-10-10 22:00:30  来源:江津网

今年江津区政府出台

《江津区影视产业发展扶持试行办法》

设立影视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2000万元

引导社会力量在江津打造影视业产业链

该《办法》扶持范围有哪些?

想要得到扶持有哪些要求?

小布带你一图get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扶持原则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项目及作品权益所有者,具备完成创作所需的基本条件。

(二)同一影视作品、同一影视机构符合本办法规定多个奖励标准的,根据申报情况,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扶持。本办法中的扶持政策与江津区出台的其他产业扶持政策同时适用时,企业可选择就高不就低予以享受,但不能叠加享受。对上一年已申报成功的项目尚未完成的创作单位,第二年申报的新项目不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主体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对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

扶持监管

(一)本专项资金公开接受项目申请,评审机构设在区文化委。

(二)制作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经查证属实,即取消其资格:

1.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活动的;

2.严重违反江津区管理制度的;

3.受扶持的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依法追回全部扶持资金,五年内不再接受该制作单位的申报。

(三)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所申报项目,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骗取、套取、截留和挪用。如果存在套取、骗取资助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对全国著名影视企业或个人、影视院校、重点影视项目或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扶持的影视作品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进行扶持。影视基地可以自行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江津发布)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