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韩菲)近期,黔江区河长办会同区政府督查室,抽调区纪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水务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每组均由部门负责人带队,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1-2名村级河长等方式,对全区30个乡(镇、街道)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全覆盖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各级河长履职情况、APP巡河情况、辖区内基础数据台账建立情况、河道“清四乱”工作推进情况、区级河长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群众知晓率、公示牌维护情况等。
黔江区已在年初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并在每季度制定量化考核细则,实行季督查季排名,通报18名区级河长及各乡镇街道,且得分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对排名后3位的,由对应的区级河长约谈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以量化排名通报为“利器”,倒逼各级河长担当作为,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