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黔江区法院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辖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该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今年1月至8月底,已审结涉恶刑事案件25件56人。
据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及时制定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的通知》等工作文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刑庭、环资庭、立案庭、办公室、执行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党组成员带头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诺书,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政法委联合或单独下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有效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明确重庆市重点打击12类黑恶势力,要求全体干警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同时,区法院抽调政治素质高、理论功底深、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成立黑恶犯罪案件专门合议庭,专门办理黑恶犯罪案件。目前,该院共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的恶性刑事案件25件56人。在案件审理中,要求干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做到不枉不纵、不拔高不降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据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露霜介绍,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重大典型案件、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的宣传报道。(记者 田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