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黔江区人民政府印发《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旨在以真金白银的扶持措施促进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
该办法适用于在黔江区从事农业生产并在黔江区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法确定,对新评为国家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一次性补助5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3万元;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备案认证、国际商标注册和市级名牌农产品称号的,每个产品(商标)一次性补助5万元;获得国家级名牌农产品称号、国家驰名商标的,每个产品(商标)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成功通过市级地方标准认定的,每个标准一次性补助5万元;在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中获得农产品国家标准化认定的,每个标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办法还就农业产业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政策性保险、金融扶持、农产品展销、农产品加工等补助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仰头山猕猴桃基地
烤烟基地
生猪养殖场
办法分别对烤烟、生猪、蚕桑、特色水果、肉牛、其他特色产业(茶油、茶叶、渔业、中蜂)等产业发展明确了详细的扶持内容。
蚕茧加工
采摘羊肚菌
据承担该办法起草的黔江区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44条产业扶持办法的出台,一是将原有的扶持政策进行细化、整合,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并更具操作性;二是办法突出了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的绿色发展理念;三是结合黔江三大产业发展,按照“3+X”产业发展思路,明确了特色效益农业“X”中的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四是产业扶持办法的出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具有极大的引导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