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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确定“3+1+5+22”工作思路 以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

2018-09-07 14:51:10  来源:黔江区农业委员会  作者:钟建春 叶贵雄

近日,黔江区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实施方案专题研究会在会议中心勤政厅召开,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试点镇乡相关负责人参会,会议传达了李明清副市长在市政府专题研究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区县方案编制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明确了黔江区实施乡村振兴试验示范“3+1+5+22”的工作思路,以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

一是理清目标。“3+1+5+22”是围绕“五大振兴”和“四个类型”提出的,“3”指市级试验示范村,城郊结合型冯家街道寨子居委、产业提升型中塘乡兴泉居委和民俗保护型小南海镇新建村;“1”指区级试验示范镇金溪镇;“5”指区级单项试验示范村,分别是生态振兴试验示范村邻鄂镇松林村、组织振兴试验示范村白土乡三塘村、产业振兴试验示范村石会镇中元村、人才振兴试验示范村濯水镇双龙村、文化振兴试验示范村中塘乡迎新村;“22”指22个乡镇街道都要明确一个乡级试验示范村。

二是明确内容。遵循“1+2”政策体系(重庆市市乡村振兴规划、行动计划、“五大振兴”意见)、20字方针总要求和五个振兴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书记陈敏尔对五年规划提出的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在脱贫攻坚上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聚焦深度贫困区域和特定贫困群众,全面改善贫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全面深化精准到人到户政策措施,全面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能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区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在补短板方面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和集体经济等方面补足短板。在强动力方面通过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强自身动力。在加强领导方面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双组长责任制,配齐试验示范村第一书记;夯实部门责任,实行三个市级试验示范村和金溪镇项目清单化推进。

三是合力推进。各部门、乡镇街道按工作安排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及时组织评审,按时间要求审定后报市乡村振兴办备案。在方案实施上,部门、乡镇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区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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