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然而,甘肃自然环境复杂多样,生态系统十分脆弱,长期以来,由于资源环境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加上气候环境变化的影响,使得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不断加剧,生态治理难度显著增大。为做好全省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亟须构建长期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以此保障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建立生态监测与考评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明确基本属性与职责权限,加强对全省生态环境与资源的监管力度,实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统一的标准、规划,以及监管、评价等。
通过地面台站、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建立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使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反映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及潜在风险,实现对全省范围内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与风险预警和防控。
认真落实能够体现不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要求的差别化的考评机制,将资源环境保护、治理及成效等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定期总结汇报,强化考核责任。
二、建立多元筹资融资机制
以政府投资为主导,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努力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的建设资金渠道,统筹规划各级部门生态保护建设的专项资金。
大力支持申报生态保护项目贷款,逐步提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流失等生态治理工程的投资标准。
要整合使用省内现有各级部门生态保护建设的项目资金,统筹谋划生态保护、治理与建设的重点项目与任务,保证关键性的保护治理工程顺利进行;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恢复、监测、管护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及时提高管护水平与能力。
三、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环境问题的本质是发展与保护的失调,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综合管理,才能有效解决,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必然涉及农林水利、国土规划等多个部门。因此,一方面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各部门的环保职责和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责任规范化与制度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另一方面,要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生态保护管理体制,主体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同级相关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同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和生态保护建设的工作合力,共同加强保护与管理,确保实现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各类目标任务。
四、建立环保科技支撑机制
加强自然生态环境的演变过程、规律等基础科学研究,突出生态退化治理与修复关键技术,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安全、生态效益综合评价等研究。
建立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试验示范区,不断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同时,通过成立专家咨询机构,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的重大理论和政策研究。
积极构建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科技资源信息共享交流,加快科技转化步伐,提高转化效率,依靠科技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
五、建立完善法制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利用、保护、补偿、修复、监测、处罚等配套规章制度,必须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规范的法制化轨道,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法律意识,划定并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的三大红线。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和森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工业三废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律规章与制度,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法可依,环境监督有章可循,为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与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社会风气。
将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作为普及生态知识的重要阵地,提高社会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同时,大力开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节庆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关注度。
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杨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