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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新出台农家乐等级评定及奖励办法

2018-09-04 14:00:06  来源:武陵都市报

(记者 谭登帆)近期,黔江区结合区情实际情况,新出台《农家乐等级评定及奖励办法(试行)》。据了解,该办法旨在促进全区农家乐健康发展,加强农家乐等级评定管理,推进农家乐分等定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等级评定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据了解,该办法以《重庆市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为评定标准。其评定农家乐等级分为五级,即1星级、2星级、3星级、4星级、5星级。评定的星级越高,相关评定的标准越高,相应的档次也就越高。一旦被评定为1星级、2星级、3星级、4星级、5星级的农家乐,将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10万元、30万元、60万元的补助。而同一农家乐星级由低升高只补助标准差额(高一级星级补助标准与原星级补助标准之差)。

所奖励的资金(含牌匾制作费用),由区财政年初统一预算,补助按照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比例分三年兑现到位。所评星级农家乐牌匾,由市农家乐协会统一制作授牌。

该办法有效期一年,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重大政策性变化,本办法相应予以调整。2018年1月1日前已申报事项按原有政策执行。

着重说明的是,该办法与黔江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其他产业政策不重复享受。该办法的一次性奖励条款,可与其他条款重复享受。已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项目不享受该办法。

另外,申报人在该办法有效期间,若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黑名单;申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享受本该办法资格。

据悉,该办法由区商务、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适用对象为在黔江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正常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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