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伯华)近日,记者从县委政法委获悉,即日起,我县在交通领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三年行动”,全面肃清和整顿全县交通领域中,工程建设、客运市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本次行动到2020年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和黑恶势力:在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强揽工程、围标串标,垄断砂、石等主要建筑材料,组织煽动在交通建设工程中恶意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施工、干扰施工单位正常施工;恶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组织超限运输;在道路客运领域长期非法营运,干扰正常经营活动,具有团伙性质,经营“黑客车”“黑出租车”等;公交客运、班线客运、出租车客运行业中,拒不配合行政检查和执法,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的涉黑涉恶势力;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中介服务(“羊儿客”、票贩子),攫取利润,对正规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恐吓、威胁,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首要分子及骨干力量;在车站、码头等地点和货物运输等领域,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区域运输市场、资源分配的涉黑涉恶势力;以经营困难、要吃饭为由,阻碍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客运班车发班,拦截车辆或阻断道路,对抗执法检查,甚至围攻、欧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不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而以集访、缠访、闹访、罢运、罢工、停业、堵门、堵路,甚至围攻行政机关等非法途径、手段反映诉求的涉黑涉恶势力;在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设施管养招投标、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或干扰和妨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