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苍南制定出台了《苍南县民宿管理办法》,这是当地两年内第二次出台民宿相关规范性文件,新办法将有力解决民宿申请门槛高、审批时间长,牵头协调难、扶持力度弱、整体品质低等阻碍苍南民宿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
《办法》进一步明确民宿发展重点区域,原则上引导在旅游景区、景区村庄、美丽乡村精品村、特色旅游村、传统村落、农家乐特色村(示范点)、民宿特色村、古民居集中村、特色旅游示范基地、景区周边村等区域创建特色民宿,并结合苍南实际适度拓展民宿规模,单栋房屋客房数量上限从原来的15间增至18间,总建筑面积上限从原来的800平方米增至1000平方米,客房净面积(不含洗手间)原则上不少于10平方米。适度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对民宿经营过程中的依法严格管理,建立民宿经营退出机制,进一步明确经营业主法律责任。
《办法》还指出,要加大民宿发展资金扶持,整体民宿村打造及引入高端品牌民宿的奖励实行“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