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水民宿休闲旅游业迅猛发展,民宿已经成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带有住宿功能民宿(农家乐)2300余家。
如何让游客住得安心和开心,是丽水民宿发展的基础,也是丽水民宿产业长远发展的前提。丽水公安立足丽水民宿发展计划,创新民宿管理“三字工作法”,建立具有鲜明丽水特色的民宿管理新模式,助推丽水民宿发展。
“专”字领衔逐步推
“小桥流水满山茶,数树禽鸣一院花。云绕北峰诗里画,小住三日已忘家。”这是近几年来丽水民宿的最好写照,浙南的这方清丽山水间,民宿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了头,成为了浙江省民宿行业的一匹黑马,发展速度之快令人侧目。
近年来,随着丽水市委市政府“秀山丽水、诗画田园、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生态发展路径的确立和深化,全市的民宿(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治安管理压力也逐渐增加。为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卫中强开展专项调研。同时,各县(市、区)公安局也成立相应机构,主动和农办、旅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对全市民宿(农家乐)底数、床位、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摸底并逐一登记造册。
针对民宿(农家乐)业主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普遍积极性不高,推进困难重重等问题。丽水引进了省厅和金铖公司共同研发的具有安装快捷、操作简便、费用低廉等特点的“浙江民宿管理”手机APP登记系统,彻底解决全市民宿(农家乐)办证硬性系统条件和住宿登记问题扫清关键障碍。目前,全市民宿已全部安装旅客登记系统,覆盖率100%;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2000余家,办证率达90%。同时,全市旅馆业人脸识别和无证入住系统也将同步在全市较大规模的民宿农家乐投入使用,并通过系统抓获上网逃犯7名,实战成效明显。
“实”字当头快步走
市公安局与市农办、市消防支队先后8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符合本地实际的民宿治安、消防分级管理办法,对整体符合旅馆业申办条件的民宿单一经营实体,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纳入旅馆业日常治安管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联合旅委、农办、卫生、消防等部门,对辖区民宿(农家乐)存在的消防设施配备、建筑结构、应急标识、电气线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逐家上门检查指导。对暂不符合旅馆业申办条件的民宿,依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整改;对治安、消防、房屋质量等安全隐患严重,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的,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取缔,2017年全市共取缔民宿农家乐85家。
同时,为了切实解决民宿(农家乐)业主困难问题,通过协调努力积极为民宿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多地政府投入专项提升经费,通过统一招标购买解决了民宿必须配备的烟感器、逃生口罩等器材,为民宿经营业主大幅减轻经济负担。
全市多地实现民宿农家乐办证“最多跑零次”。据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场所特业管理大队大队长朱鹏程介绍,2017年以来,市公安局在全市10个县(市、区)各确定一个民宿(农家乐)工作重点乡镇,由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抽调场所管理业务骨干和研发公司技术员组成10个培训组,同步对230名派出所专管民警和4300余名民宿(农家乐)业主、前台人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为办证工作和系统登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市、县两级工作专班特别是全市88个基层派出所的广大民警开展上门服务,为辖区民宿(农家乐)业主现场指导、现场办证。
“一”字助力稳步抓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集中向所有民宿(农家乐)经营业主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丽水市旅店式农家乐治安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宣读了全省各地开出巨额“反恐罚单”的案例,现场告知丽水市民宿(农家乐)“三个一律”政策。
结合基层基础大排查活动,通过向群众现场宣讲安全法规,提高广大业主“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的意识,并当场与所有业主签订《旅馆业严管告知书》和《承诺书》,敦促其进一步完善治安、消防等安全设施。并建立丽水市民宿管理微信工作联系群和“心网驿站”民宿微信号等服务平台,由专人负责管理,公众号内开设业务指南、温馨提示、便民服务等专栏,为群众提供旅馆业等特种行业业务咨询,禁毒、消防安全知识和治安状况等信息推送,提供相关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等便民链接入口等,让民宿(农家乐)业主和广大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场所治安管理中,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