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文化保障

2018-08-13 10:03:36  作者:何军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化振兴既是任务也是保障。近年来,各地“乡土文化热”不断升温,很多民俗活动得到恢复,传统村落备受青睐,都彰显出乡村文化生活健康、多元的发展态势。不过,文化设施不足、农民参与程度不高、文化形态不多等问题,也凸显了文化建设在农村建设中的短板。

那么,该如何充分挖掘乡村文化资源,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更好地实现“以文化人”呢?

首先,明晰责任担当,从战略高度看待乡村文化建设。在一些干部的观念中,文化建设只是“务虚”,是乡村振兴的“软指标”。消除这种乡村文化建设“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维,需要领导干部有担当,对文化建设“知行合一”,更需要通过静态考核与动态评价的结合,形成对乡村干部文化建设成效的考评体系。这就需要用幸福指数考量“文化民生”、让文化惠民为幸福加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从经费上保障农村文化工作阵地硬起来、特色亮起来、人气旺起来、机制活起来。

其次,增强创新意识,加强乡村文化硬件、软件建设。在硬件建设上,一方面要秉承“记得住乡愁”,比如建设农村文化广场,梳理、传承农村非遗项目,保存或恢复承载乡野文化的建筑和物件;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电子阅览室、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

在软件建设方面,应有效整合城市和乡村文化资源,实现“城市反哺农村”。比如,宁波市海曙区文联下属文艺家协会就与农村文化礼堂结对,城市社区与农村文化礼堂开展“文化结亲”活动,让城市的优质文化资源走进乡村。

再次,立足全员参与,培养专兼结合的乡村文化人才队伍。乡村文化振兴,要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引导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更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培养乡村文化人才方面,依托乡镇文化站、文化礼堂等载体,实现专兼结合是好选择。一方面,确保专人专职,避免出现文化干部身兼多职的现象,做好对专职文化干部的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多途径培养兼职文化人才。比如,组建农村文艺队,培养农民文艺骨干、民间艺人、乡土艺术家,让农民自办文化;扶持文化能人,提供必要的创作和活动经费,支持他们创作文艺作品、开展文化活动;建立文化人才资源信息库,针对各自特点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培训。

由于文化传承、地理位置、资源禀赋不同,一省、一市乃至一镇、一村的乡村文化各具特色。因而,推动乡村文化振兴,需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守正笃实、久久为功。

(作者单位: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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