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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张素萍
为进一步规范石狮旅游民宿业管理,促进旅游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石狮本土民宿产业实际情况,《石狮市关于发展永宁镇旅游民宿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正式通过。这是泉州市首个旅游民宿新规,也是全省第二个以县(市)级政府的名义单独制订通过的旅游民宿新规。
新规适用于石狮永宁
法人或自然人均可申报
《意见》主要包括规模与范围、管理机制、基本要求、部门职责、申报对象、申报程序与时限、经营责任及其他等八方面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适用于永宁镇行政区域范围,并明确了民宿的经营规模,即:民宿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4间,床位数应在30床以内,建筑总层数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民宿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分级管理、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的原则,实行永宁镇政府属地管理、有关部门联合核验和监管的管理机制。民宿业主及经营管理者落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永宁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与此同时,社会法人或自然人均可申报经营民宿。民宿经营者在申请时,需填写《石狮市民宿经营申报联合核验表》及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意见》明确民宿经营者作为民宿经营主体,必须待申报手续齐全(即:提供审批通过《石狮市民宿经营申报联合核验表》《工商营业执照》及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后才能从事具体经营活动。
或形成民宿产业链
带动乡村旅游发展
泉州旅游业界人士表示,新近出炉的民宿新规,可谓是石狮民宿整体发展的“风向标”。“未来,民宿经济将是石狮旅游大产业中的重要环节,特别是乡村旅游的主要抓手就是民宿。”民宿的发展面临着许多局限和困惑,即使在民宿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仍然需要静下心来,仔细思考石狮民宿未来的发展之路。拉长民宿产业链,带动整个乡村旅游的发展,实现最合理的社会分工,才是石狮民宿的最佳发展路径。
“只有当民宿站在高起点上起步,更多个性化的、差异化的人文内涵才能得以挖掘,整个民宿行业才能更加平稳地前行。”业内有关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