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7月25-28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林新河副主任率领由自治区公安、国土、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相关业务处室(部门)负责人组织的学习考察组,赴浙江省杭州市、长兴县、安吉县等地,对旅游民宿发展进行专题学习考察。
座谈会上,浙江省旅游局杨建武副局长介绍,近年来先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浙江省旅游条例》进行修改,增加了民宿的相产内容;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推动浙江民宿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会上,浙江省公安、消防等部门就浙江省民宿的前置审批工作流程进行了工作介绍,并就如何管理、规范民宿有序发展进行了工作经验交流。
据介绍,近年来浙江省本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神,制定了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浙江省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并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的评定原则,对自愿申报的民宿进行等级评定。截止2017年底,浙江共有登记在册的各类民宿16233家,房间总量超过15万间,数量规模走在全国前列。截止到今年6月,浙江共评定6家白金级民宿、17家金宿级民宿、99家银宿级民宿,对整个产业起到积极的引导示范作用。
学习考察组认为,浙江省是全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省区之一,特别是在民宿上率先实现了专项合法性前置审批,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监管和发展经验,值得广西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