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马俊贤、通讯员明宣)上周五,高明区在区影剧院召开乡村振兴暨革命老区特别帮扶推进会,对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革命老区特别帮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高明形成了“1+2+N”系列政策文件,力求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部实现。
高明区委书记徐东涛在会议上强调,解决好高明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一项极为重大的战略任务。为此,高明结合区情并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后形成了高明区乡村振兴“1+2+N”系列文件,包括《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佛山市高明区党建引领农村治理行动方案》和《佛山市高明区实施乡村生态提升行动方案》以及一系列方案。另外会上,各镇街相关领导也详细介绍了各自的重点推进项目。
记者了解到,“1+2+N”系列文件提出了基层治理、生态提升、现代农业质量等“七大提升行动”。到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高明全部村(社)达到省法治创建标准,90%以上行政村达到平安村居标准和80%以上村居达到美丽乡村标准,消除乡村黑臭水体全区和乡村公园全覆盖等。再经过2022年、2027年、2035年几个节点,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
而在另外的两个行动方案中,高明将以制度建设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提质、法治、德治、共治相结合的一系列制度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支撑和制度保障。而针对农村环境问题,高明将加强环境问题治理并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动系统治水和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农村土壤治理模式。
在会上,佛山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唐棣邦提出:“从实际出发做好规划,不追求千村一面,要为佛山乡村振兴在全省19个地级市中走在最前列提供高明样本,作出高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