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江津区印发《江津区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暂行办法(试行)》
并设立2亿元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其中对旅游产业发展的补助
很可能你就能享受到
赶快看一看
哪些条件可以领取——
根据《江津区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暂行办法(试行)》规定:
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
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想投资发展旅游,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
重点!重点!敲重点!
具体而言
建停车场、修旅游厕所、建旅游饭店、甚至在景区当导游
都有望分享这2亿元!
政策提出:
乡村建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给予一次性补助。
乡村旅游核心区新建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可分别给予300元、100元每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修建3A、2A、A级旅游厕所的,可得到1500元、1200元、1000元每平方米的补助。
建旅游饭店、民宿、农家乐给予一次性补助。
新创建成功获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可分别获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补助。
成功获评星级旅游民宿的,金宿级、银宿级旅游民宿可分别获每个房间3万元、1万元的补助。
新获评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分别补助5万元、3万元、2万元。
旅游从业人才可获得个人奖励。
在江津注册的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从业人员,获国家导游员资格证书后在江津涉旅企业工作满三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获得国家外语导游资格证书后在江津涉旅企业工作满三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今天起
在江津搞旅游投资
就有这么的一大波扶持政策等着你
怎么样?有没有心动呢?
符合条件的
赶快来!
更多具体内容,可咨询江津区旅发委。
联系电话023-47522878。
(记者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