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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城镇化

2014-06-27 09:11: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少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过程。1978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而所谓城镇化,就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农业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城镇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过程。1978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而所谓城镇化,就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农业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城镇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低

虽然我国城镇化发展很快,但总体上看,我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突出表现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2013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虽然达到了53.7%,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之所以出现17.7%的城镇化率差距,就是因为数额庞大的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仅为40%左右。原因在于,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也无法长期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生活,也就是说,这2亿多农民处在“人在城市,根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状态。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在持续进行中,农民工规模不断攀升。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如何帮助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实现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任务,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选择,也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农民工身份转换滞后于职业转换

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中,面临着两种历史性转换。首先是职业转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过了一条以工业化带动经济增长为主的发展道路,在较短时期内迅速实现了向工业化中期阶段的迈进,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成为产业工人,实现了职业转换。其次是身份转换。农民工逐步市民化,实现身份转换。相对来说,职业转换易,身份转换难。在低成本工业化和高成本城镇化的双重制约下,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出“候鸟”型转移模式,农民工身份转换滞后于职业转换,农民家庭迁移滞后于农村劳动力转移。

由于农民工大多从事体力劳动,工作时间长、风险大,工资水平较低,居住条件差,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子女教育得不到保障,农民工既不能完全从农村和农业中退出,也不能完全融入城市,只是简单地实现了职业转换和地域转移。我国城镇化出现伪城市化、半城镇化问题,突出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居住城镇化滞后于就业城镇化,这给我国城镇化战略中的社会结构调整带来严重的挑战。

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我国城镇化的任务就在于使初步实现“半城镇化”的农民工及其家属真正转化为新市民。

在我国农民工的构成中,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占据了重要地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12528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6.6%,占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比重为65.5%

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呈现出全新的特点。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较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仅占6.1%,初中占60.6%,高中占20.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2.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1/3,比老一代农民工高19.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更重视权益平等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他们对城市有更强烈的融入诉求。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13年间,87.3%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任何农业生产劳动。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研究显示,我国60%的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基本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约24%的新生代农民工“没干过农活,完全不会”。清华大学20102013年中国城镇化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农民工表示“不打算回乡就业”。“80后”和“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愿意回家务农者更是寥寥无几,分别占7.3%和3.8%。

“工作在大城市、子女教育在中小城市、父母赡养与保障在农村”的现实与新生代农民工强烈融入城市的诉求格格不入。城镇化归根到底是人的城镇化,我国城镇化最为紧迫的任务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特别是支持有强烈意愿和城镇化基础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有学者指出,“真正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是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城市化”。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是要让农民工有在城市“留得住”的能力;二是要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良好、公平的环境。

一方面,中国特色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具有就业带动、保留地权、渐进落户的特点。解决就业问题,就是为农民工“进得城,留得住,能发展”打好基础。经过30多年的发展,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然而,我国2.69亿农民工有“两个70%”的特点,即70%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70%没有接受过正规职业培训,农民工目前的技能显然不能满足进一步提升就业质量的需求。为此,国务院已经出台有关现代职业教育的文件并将农民工作为重点对象。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也专门制定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着力推动政府投入资金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并强化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另一方面,我们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就业是长期现象,我们需要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等。

综上,我们需围绕“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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