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每100个城镇儿童中有25个流动儿童

2014-10-08 09:20:20  来源:人民政协报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伴随着大量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从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转移,截止到2012101日零时,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约为2.34亿。由于户籍制度改革的严重滞后,他们无法成为城市的新移民,只能成为城市里的“流动人口”(非本地户籍人口),与此相伴的是城市流动儿童数量的快速增长。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111日,全国0-17岁儿童总量为27891万,其中流动儿童数量已达3581万,每100个儿童中就有13个流动儿童。全国0-17岁城镇儿童总量为12448万,其中城镇流动儿童数量3106万,每100个城镇儿童中就有25个流动儿童。广东省(408万人)、浙江省(280万人)、江苏省(214万人)、山东省(194万人)和四川省(191万人)分列流动儿童总数的前五,上述5省流动儿童数占全国流动儿童总量的35.94%,人数之和达1287万。

2012年全国教育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14459万,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7415万,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94万,在城镇每100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就有19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广东省(313.88万人)(2010年)、浙江省(139.76万人)(2013年)、福建省(74.92万人)(2011年)、江苏省(70.68万人)(2011年)、山东省(70.66万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就读随迁子女数量排在前五,上述5省随迁子女数量占全国随迁子女总量的50.13%,人数之和达669.9万。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正在上学的流动儿童中,在流入地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仅为69%,流动儿童在流入地无法入读公立学校的现象依然存在。据推算,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约有205万流动儿童入读打工子弟学校。此类学校在软硬件、教学质量方面都与公立学校存在较大差距。注释:

●本文所指流动儿童是指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0-17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