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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永平努力为群众“圆”住房“梦”

2014-10-22 11:12:21  来源:本网  作者:段成仁

(本网讯 通讯员 段成仁)1018日下午230分,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山水馨居”片区建设现场鞭炮齐鸣,庆贺30幢楼全部封顶,4.9万平方米、979套公共租赁住房即将建成,其中126号楼120套正在进行装修,将于11月底完成配租。

“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000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400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1800户”是永平县政府2014年承诺的10件惠民实事之一。为切实把这件实事做好,让更多群众“圆”住房“梦”,永平县政府高位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方便居住”的原则,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片区开发规划、住房困难户分布情况,将2013年至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重点规划在龙街集镇、曲硐小城镇片区、“山水馨居”片区,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整体居住环境较差的县城旧城区实施。

为确保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永平县政府创新资金筹集方式采用BT模式、政企合作等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通过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山水馨居”保障房铺面销售、向上争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建保障房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解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筹集难、基础设施难配套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8亿元,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380套。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采取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方式,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整合资源等渠道筹措资金,目前,已投入资金4.4亿元,改造危房18044户。在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以借助上级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筹资的方式,在博南镇老街社区东山河县城片区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已投入改造资金2200万元,已完成改造200户。在用地保障方面,永平县采取收回闲置土地和无偿划拨方式保障建设用地,做好土地收储和征地拆迁工作,优先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确保及时、按时供地。

2008年以来,永平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依法依规、阳光操作,认真审核和规范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准入、轮候、配租、退出及监督等各环节,最大限度为有住房需求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截至目前,永平县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4.9万元。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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