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4日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受的权利及便利,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12月4日中新网)
一直以来,成千上万非户籍人口长期异地工作与生活,但是由于缺乏工作与生活所在地户籍,不能享受到当地的基本福利保障与公共服务,而且这种基本福利保障与公共服务的缺乏,还影响到非户籍人口的下一代,令不少非户籍人口子女不能在父母身边上学,或不能异地高考,令其成长受到影响。
其实,非户籍人口尽管户籍不在当地,但与户籍人口一样长期在工作与生活地纳税,所以,享受工作与生活地的基本福利保障与公共服务,是广大非户籍人口理当享有的权益。而《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拟享有的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多项权利,则有利于降低居住证持有人的生活成本,提高其生活质量,便利其工作与生活,包括令其下一代获得更好的培育与成长。
不过,尽管国家出台法规保障居住证持有人权利是一大进步,但是,各地在切实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的同时,还有必要进一步疏通居住证对接常住户口登记渠道,尽快令更多的居住证持有人能够实现常住户口登记。此外,各地还有必要合理设置本地居住证申领条件,真正按照国家拟规定的公民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让更多的非户籍人口能够享受到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