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突出主攻方向,强化改革推动,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实施五项新策,为农机化发展再添动力。
一是将工作全局向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战略目标聚焦,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将机具补贴品目由上年的35个减少到22个,积极引导并鼓励支持开展玉米、水稻生产和黑土地保护等所急需的大型机械装备能力建设,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吉林省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二是满足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需求,实施敞开普惠的补贴政策。在全省范围实施普惠制的敞开补贴,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凡是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购买补贴种类品目范围内的机具,自主申请后均可享受补贴。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各地财政局,由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将补贴款兑付给购机者。购机农民的补贴款,通过“一卡通”兑付;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补贴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
三是稳定发展预期,实行连续稳定的补贴政策。在2015~2017年政策执行期内,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方式等3年保持不变,保持政策连续性。如有个别规定确需调整的,及早公布。在资金使用上,采取3年周期内年度资金连续滚动的办法。补贴资金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
四是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大力扶持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30个产粮大县实施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业装备建设。2015~2017年全省计划扶持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300个。
五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从顶层制度设计入手,规避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方面,在制度设计上,实行敞开普惠制补贴,简化手续,减少确定补贴对象等审批环节;另一方面,在具体实施操作上,制定并明确了规范的操作程序,防止权力寻租。
为确保新政策得到有效施行,吉林省进一步创新农机购机补贴工作方式的改革创新力度。一是补贴资金与计划脱钩,与市场挂钩;二是补贴产品与支持推广目录脱钩,与产品资质挂钩;三是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与行政行为脱钩,与企业行为挂钩;四是实施补贴操作与经销商脱钩,与主管部门挂钩;五是购置补贴机具与申请排号脱钩,与告知据实挂钩;六是购置补贴机具与销售地域脱钩,与补贴对象利益挂钩;七是推进补贴购机纠纷处理与行政管理脱钩,与司法法治挂钩。 郑建东
编辑:豆豆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