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力推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建房图集全面覆盖,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乡村风貌。
根据计划,到2017年底,浙江将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与修改,以及包括4000个中心村的村庄设计和10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同时还将有效保护1万幢历史建筑,建成一大批“浙派民居”建筑群落。
村庄规划与设计方面,浙江明确提出:必须立足乡村发展,按不同地域、特色、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分类编制,并充分考虑群众意愿、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内容。《意见》还特别强调,对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要予以重点关注,注重保护村庄完整的传统风貌格局、历史环境要素、自然景观等,引导村民慎砍树、禁挖山、不占河湖水域、不拆有保护价值的房屋。
农房设计是村庄规划中的核心环节,对此,《意见》专门指出:必须坚持传承创新和彰显特色的农房设计理念,积极探索村庄整体风貌下的单体设计,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有序构建村庄院落、住宅组团等空间,着力探索形成“浙派民居”新范式。
据了解,接下来,为提高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保障水平,浙江将加强技术人才与资金土地的保障,逐步实现村级规划建设员行政村全覆盖,以及争取在3到5年内,基本解决全省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