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甘肃省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并出台措施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甘肃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根据输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均衡配置教学资源,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意见要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并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甘肃省鼓励地方通过新建学校和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等方式,开拓教育资源,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求,并积极创造条件着力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同时,甘肃省将深入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实现已摸底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结对全覆盖、农民工子女结对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施“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依托中小学、村民委员会普遍建立关爱服务阵地,做到有场所、有图书、有文体器材、有志愿者服务。
此外,甘肃省还将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入托和寄宿需求,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甘肃省政府还要求,各地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管理。
编辑:胡燕磊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