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超过8200万。现实中,确实有部分残疾人因残致贫、拖累家庭。今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明确将对残疾人进行特殊帮扶。
《意见》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面向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针对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各地补贴范围不得小于《意见》要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范围。
李立国说,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生活补贴拓展到低收入群体,将护理补贴拓展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形成覆盖范围更广、保障力度更高的补贴制度。
2011到2014年,全国财政共安排残疾人补助金1554亿元。目前,已经有13个省份同时建立了两项补贴制度,全国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意见》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下一步,财政部还将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各地落实补贴制度。预计两项补贴,将分别惠及超过1000万残疾人。
另外,两项补贴将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避免残疾人因领取补贴而失去低保资格。李立国强调,要确保明年1月1号开始全面实施两项补贴制度。他表示,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属于叠加享受情形。避免了残疾人领取补贴后失去低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