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厦门小城镇购房契税有补贴 明年起开始申请

2015-12-09 10:29:22  来源:海峡导报

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官网了解到,个人购买厦门市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普通自住商品房的,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所缴交契税适当额度的财政补贴,明年起开始申请。
据市国土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联合出台《个人购买厦门市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普通自住商品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中明确,2011-2013年期间,个人购买厦门市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普通自住商品房的,对所缴交契税给予适当额度的财政补贴。
其中,小城镇主要指汀溪镇、新圩镇、灌口镇、东孚镇,享受的补贴额度为购房款总额0.5%系数。
规定中明确,普通自住商品房参照厦门市公布的年度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财政补贴金额以所缴纳契税为限,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交备案时间为准。
具体申请时间从明年1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购房人可于每年度9月30日前向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海峡导报)

编辑:豆豆 责任编辑:颜劲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