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春市南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南关区1号店活力城店发放了我省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我省正式启用,适用多年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将逐渐淡出人们视线。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5年8月发布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两证合一”,既能满足食品经营者经营多样化要求,又减少了许可数量,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而言,也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更便于社会监督。
与“两证”相比,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更加详细、更具体,最明显的变化是在证件上增加了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扫描便可获取经营者的详细信息,包括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等信息等。不仅如此,许可证新增了签发人、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等项目,使监管责任更加清晰透明,同时,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5年,节省了申办成本。
据了解,我省依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实行分类审查,通过以下七项创新措施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群体聚餐服务的,要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鼓励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建设“阳光厨房”;要求从事网络经营或对外送餐的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关的密闭保温运输设施;风险可控条件下,加工制售凉菜可用专区代替专间(学校食堂除外);学校食堂提供生食瓜果、腌菜的,在许可证中加括号标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质证明;一线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核查,避免许可与监管分离。
编辑:豆豆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