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启动对境外注册的“山寨社团”的打假行动。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开通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并公布首批203家“山寨社团”名单。
据了解,此次曝光的“山寨社团”是指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在境内吸纳会员、开展活动,名称与依法登记的协会、学会相似,容易造成视觉混淆的离岸社会组织。
近年来,“山寨社团”频频出现,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内敛财,敛财手段包括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
2015年6月29日,公安部曾通报了“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涉嫌敲诈勒索案,这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山寨社团”,也被指称为“李鬼社团”。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山寨社团”曝光台设置了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媒体报道、山寨名单等栏目,并提供了“山寨社团”名单检索通道。公众在无法辨别这些社团的资质时,可以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页面右侧的查询通道,只需输入社会组织的名称,就可以确认该组织是否属于登记在册的合法社会组织。
此外,民政部门人士还透露,社会组织的法律建设也将逐渐完备。《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正在征求各方意见,不久将会出台,“对此类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管,对涉嫌犯罪的予以打击”。
核心
九成“山寨社团”
冠名“国字头”
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首批公布的203家“山寨社团”都具有高大上的名称,九成以上都冠以“中国”的字样。例如,“中国公益总会”、“中国担保协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等。此外,还有不少“山寨社团”以“中华”、“全国”、“世界”等面目出现,例如,“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等。
业内相关人士指出,这些机构主要是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与国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相近甚至相同。
3家“山寨社团”与国内合法社团重名
北青报记者还发现,在名单中,有3家“山寨社团”与国内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完全重名,分别为“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北青报记者在网上搜索“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发现有网友询问该社团是什么性质的社团时,出现了不同的回应,甚至有网友留言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骗子机构,我就上当了,他们就一个民间的,打着国家的号骗人,骗了我9000多”。
但是,在民政部网站上可以查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是登记在册的合法团体,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在国家民政部正式登记的全国性一级学会,是联系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资源,致力于推进企业之间、企业和政府、研究机构、国际组织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的社会团体。本组文/本报记者 郑林
追访
“中国奢侈品协会”不承认山寨
民政部公布的203家“山寨社团”,自己又是怎么评价自己的“山寨”身份的呢?北青报记者昨日随机抽取两个协会进行了追访。
根据民政部公布的“山寨社团”名单,北青报记者首先联系到“中国奢侈品协会”,其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协会成立已有5年之久,主要从事奢侈品行业从业人员的信息交流,类似于“俱乐部”的性质。在官网上,该协会称是“国内最权威的奢侈品行业学术机构”。
当被问到被民政部定义为“山寨社团”一事,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协会是工信部办的,是合法的,被公布为山寨社团的并不是我们协会,而是另一个在香港注册的和我们协会重名的协会”。但是北青报记者发现,中国奢侈品协会实际只是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注册,而协会本身其实是在香港注册。同时,按照规定,所有国内社会组织都应该在民政部登记在册。但是北青报记者通过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查询通道再三核实,也没有找到该协会。
而名单中的另一家“山寨协会”——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则对北青报记者表示,该协会主要从事组织房地产企业文化交流的工作,协会确实是在境外注册,没有在内地政府部门备案。 文/实习记者 齐敏倩
对话
为何“山寨社团”爱在香港注册
对话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
北青报:您认为什么样的社会背景催生了“山寨社团”的出现?
杨团:山寨社团的出现,主要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机会主义者利用法律的空子谋取利益。
北青报:据您了解,为什么“山寨社团”倾向于选择香港作为注册地?
杨团:社会组织在香港注册很简单,比一般公司的注册还简单,三天就可以注册一个社团。
北青报:如何辨别那些“国”字头的“山寨社团”?
杨团:山寨社团的迷惑性增强,越来越考验公众的识别能力。普通老百姓一看见“国字头”,以为是政府的。所以,对于没有听说过的社会组织,尤其是用“中华”、“中国”为字样的境外社会组织,一定需要警惕,必要时要求其公布民政部门登记的信息。
北青报:即将出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将对规范境外社会组织起到哪些作用?
杨团:目前内地有3000多家境外组织,应该肯定境外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发展中起到的作用,浑水摸鱼的“山寨社团”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方向是对境外组织进行规范。文/本报记者 郑林
案例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负责人涉嫌敲诈勒索
在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北青报记者发现还包括“国际食品包装协会”。
去年6月,公安部在其主办的“2015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保护论坛”上通报,根据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公安部部署江苏常州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负责人董金狮涉嫌敲诈勒索案,敲诈勒索数额达600万元。
北青报记者检索发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是在香港注册的社团,注册时间为2008年7月11日,董金狮为该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北青报记者通过民政部的查询通道发现,该协会并未在民政部登记注册。此外,该协会的信息也并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查询到。
北青报记者登录“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官网,新闻动态自去年9月开始不再更新,但领导简介一栏中仍然标注“环保专家”董金狮是该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编辑:古月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