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社区领导私定拆迁“促销”政策被党内严重警告

2016-04-26 08:14:08  来源:中安在线

据安徽商报消息,为了提高拆迁进度,社区未向镇里汇报,私自定了“每拆100平米赠送5平米”的违规奖励政策,两人也因此被党内严重警告。 4月21日,肥西县上派镇中派社区居民张先生向安徽商报实名举报,称中派社区2014年在对几户违建养猪场的拆迁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记者调查中,多位村民都称该养猪场建于2013年,系违建。但村镇两级均称该养猪场建于2009年前后,并非违建。

养猪场是不是违建,该不该给补偿?

据张先生介绍,中派社区居民黄某某2009年11月从社区贾东、贾西两个村民组,承包了农田改造鱼塘,2013年在鱼塘埂上开始建设养猪场,“我们社区2013年开始进行违建纠察政策,当年开始建造的无手续建筑,都应该算作违建。”张先生告诉记者,该养猪场却在拆迁过程中享受了近40万元补偿。中派社区多位村民均称黄某某养猪场系2013年所建。对此,中派社区主任马林和书记李进均否认养猪场系违建的说法,“2013年开始建造的建筑是违建,但这处养猪场是在2010年前后就建好的。”

即使该给补偿,存不存在虚报问题?

按照马林、李进所说,黄某某的养猪场是合法的,拆迁应该给补偿政策。那么在拆迁赔偿过程中,事实情况真如张先生所称,只有300㎡的养猪场,被虚报成了800㎡吗?中派社区在黄某某的养猪场拆迁过程中,到底有没有虚报,虚报了多少?相关责任人该受到何种处罚?对此,马林、李进两位中派社区领导和上派镇均给予回应。马林、李进两人坦承,为了抓拆迁进度,经村两委研究,农户每拆迁100平米,社区按105平米计,也就是说每拆100平米,赠送5平米。“而这个奖励政策是我们村里自作主张的,镇政府通不过,我们社区也未给镇政府汇报。”马林、李进说,实际丈量的黄某某养猪场面积为670㎡,并非举报人所称的300㎡。

造成多少国有资产流失,怎么追回?

据马林、李进介绍,肥西县纪委经过调查,得出的结论是黄某某在拆迁过程中,总共多套取了6万多元补偿金,“主要就是错误认定的瓦房面积、额外奖励的5%赠送面积,以及多报的100多头猪三个方面。”马林告诉记者,该社区居民刘某先于黄某某一年所建的养猪场也同期被拆,多享受了4万多元拆迁补偿款。“两家养猪场在一起,总共是11万多元的国有资产流失。”产生的国有资产流失,损失该怎么挽回?据马林等人介绍,“农户违规拿到的补偿金,县纪委目前已经要求当事人退赔。”记者从上派镇外宣办余主任处获悉,目前黄某某、刘某两人多套取的11万余元拆迁补偿款,镇里已交由肥西县法院桃花法庭在处理。

-焦点3

00㎡养猪场虚报成800㎡?

读者举报:黄某某2013年在鱼塘埂上开始建设养猪场,算违建,300m2的养猪场,被虚报成了800m2。

社区领导:这处养猪场是在2009、2010年前后就建好的,不是违建。养猪场面积为670m2,养猪场边上两间瓦房面积共计67m2,这个到现在都没有确定权属,但我们当时搞错了,直接算到了黄某某名下,为了抓拆迁进度,经村两委研究,农户每拆迁100平米,社区按105平米计。

编辑:古月 责任编辑:杨嘉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