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出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设立专项资金,保姆式孵化电商产业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已扶持发展电商主体1400余家,拥有11个本土电商平台,开设网店1700余家。
一是实施创业补助。对投资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入驻电商企业50家以上的电商产业微企孵化园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依托专业市场等投资建成“互联网+”产业园并发展30家以上商户正常开展线上交易一年以上的企业,以及建成500平方米以上的电商运营中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区内企业在苏宁易购、天猫、京东三大电商平台开设特色专卖店且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二是实施运行扶持。对入驻区级电商产业微企孵化园的电商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机构,实行仓储、宽带和场地费用全免。对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商市场主体通过网销渠道销售本地生产的农特产品到区外的,按3元/单的标准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对举办的参加商户50家以上的电子商务展会和农网对接活动,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举办费用50%的一次性补贴,每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是实施贡献奖励。对本地专门为电商提供优质网销产品企业和组织,年供货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1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线上年销售收入突破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策划电商概念品牌爆款品牌,并且获得重庆市著名商标、国家级地理标志、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个分别给予5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
编辑:毛豆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