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
企业一年最高可获5000万元财政补贴
本报讯(记者 郭晓静 实习生 林一丹)10月12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税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几家单位日前联合印发了《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是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精神,落实企业重大产品研发成本补助优惠扶持政策而制定,旨在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重大新产品,是指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传统支柱产业发展方向,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重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经市场认可的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性强的新产品。
我市企业可自主申报重大新产品,市经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税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的重大新产品进行评定。经评定的重大新产品,可在次年按该产品评定当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第二年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补助,对具有发明专利的市级重大新产品,补助时间延长至三年。其中,企业开发多个重大新产品获财政补贴资金的,每项重大新产品的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每年度单户企业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市经信委副主任居琰表示,《细则》是一个“研发结果导向型的激励政策”,能够更好地激发企业的研发积极性,并将成果转化为商品。不仅如此,《细则》还与《关于鼓励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构成了一个从研发筹备、研发过程到研发成果转化的全套“研发激励政策链条”,将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市企业创新发展。
“《细则》的出台,让企业倍受鼓舞,企业可以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出席发布会的企业代表——长安集团有关负责人称,长安每年都有数十个研发产品,新产品销售收入的很大部分又继续投入到了研发中。《细则》的出台将会更加激励企业的研发工作。
华森制药有关负责人则认为,药企的研发项目多,花费时间长,且缺少自主创新,《细则》的出台更能调动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加快研发成果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