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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四举措推进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洪涝、风雹、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倒塌和损坏房屋数量较多,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绝收,受灾群众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市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开展调查评估。各区县组织人员深入灾区,进村入户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困难情况进行分类登记。
确定救助对象。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委会民主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实施分类救助。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分类救助,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
严格款物管理。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做好冬春救助工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