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欣)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于10月18在北京启动,标志着为期一个月的全国安全用药宣传活动拉开了帷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在致辞中表示,保障用药安全既是药品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责任,也需要公众、媒体共同参与。
毕井泉表示,监管部门要严把药品上市关,加快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确保新上市药品的质量和疗效;要抓紧推进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实现仿制药与原研药在临床上能够相互替代;要加强药品研发、生产过程的检查,严肃查处数据造假、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把质量关,要落实上市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监测、搜集和上报的主体责任,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药品及时采取停售停用、主动召回等措施。医疗机构要严把处方关,要鼓励临床医生积极参与药品研发、药品上市审评、药品上市后的评价,及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防止伤害重复发生。同时,希望消费者增强用药安全意识,有病看医生,用药遵医嘱。有关各方要加强各类药品、保健食品、食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名称的管理,加强药品广告管理,禁止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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