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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出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 新增贷款200亿

2016-10-26 10:04:18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黎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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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贷款200亿惠及上万户小微企业

我市出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系统预计11月初上线

黎胜斌

本报讯(记者 黎胜斌)重庆晨报记者昨日从市中小企业局获悉,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近日,我市出台了《重庆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政银担”三方参与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正式启动。

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政策的出台将新增小微企业贷款200亿元,超过1万户小微企业将受益。

“政银担”合作模式是指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共同承担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的一种合作模式。办法中提到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不包括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

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指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单户小型、微型企业单笔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万元,且单户小型、微型企业确认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总额(本金)最高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5万元。其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银行收取合作担保公司保证金不高于10%,合作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2%,收取企业保证金不高于5%,且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指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金融机构向鼓励类微型企业发放的创业扶持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15万元,确认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总额(本金)最高不超过9万元,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担保费率不高于2%,且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市财政给予承贷银行贷款金额1个百分点的奖励。

在申请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前,企业需登录重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管理系统注册申请,并由所在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市中小企业局进行初审和复核;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的企业需要在贷款前提交企业所在区县工商局签署意见的《重庆市小微企业政策性贷款申请表》,且只能在一家银行金融机构办理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市中小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系统预计11月初上线。

另悉,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新设立中小微企业9.45万户,比去年同期多增0.71万户,累积达64.9万户。在新增的企业中,以电子商务为主的小微企业增长了29.6%,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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