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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出台村组干部农村项目建设工作纪律“九不准”

2016-11-01 10:04:02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何清平

近日,荣昌区出台《荣昌区村组干部农村项目建设工作纪律“九不准”》,作为深化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十公开”制度的配套纪律规定,针对目前村组干部在农村项目建设中易发多发的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限制基层干部“小微权力”,深化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

“九不准”规定,包括村组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在任职辖区内承包或变相承包农村建设项目;村组干部不准搞暗箱操作,擅自发包集体建设项目;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农村项目建设中的土地协调、纠纷处理等环节损公肥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不得侵占、截留、挪用、私分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和补偿给群众的各类项目建设补偿补助款,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内容。

“九不准”还规定了村组干部违反相关规定,将会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等组织处理和经济退赔,涉嫌违纪的要严肃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何清平 通讯员 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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