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重庆市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购买及风险补偿办法》发布
稳定市场预期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使用财政资金的远期约定购买实施程序?
1、征集使用财政资金开展远期约定购买的产品与服务需求。
2、购买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远期约定购买,并签订远期约定购买合同。
3、供应商在预定时间内达到合同约定各项指标后并验收合格后,购买单位按约定进行购买。
市场主体间的远期约定购买及风险补偿实施程序?
1、约定购买程序:市场主体间签订远期约定购买合同,供应商委托第三方平台向保险公司投保。达到购买合同约定各项指标并验收合格后,购买单位按约定购买供应商的产品与服务。
2、风险补偿程序:若创新产品与服务研制失败或产品与服务符合合同约定而购买单位不予购买等情况造成违约的,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赔付损失的,由第三方平台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将赔偿金赔付给守约方。第三方平台统一向市经济信息委申请保费补贴。市财政将保费补贴拨付到供应商。制图/丁龙
本报讯(记者 郭晓静 刘涛)12月27日,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财政局、重庆保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重庆市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购买及风险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该《办法》是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出台的系列配套文件之一,目的是鼓励政府向市场主体或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约方式远期约定购买创新产品和服务,稳定创新产品开发者和服务提供商的市场预期,降低其创新风险,激发创新活力。
远期约定购买,是指购买单位与创新产品及服务供应商间通过合约方式约定购买现有市场未能满足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当创新产品或服务满足约定的要求时,购买单位按约定的规模和价格实施购买。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远期约定购买,能发挥政府购买和公共财政的引导功能,通过远期约定政府购买,降低创新风险,激发创新活力。为进一步扩大远期约定购买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力,稳定创新产品开发者和服务提供商的市场预期,降低其创新风险,市委四届九次在《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中第五条明确指出: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采购及风险补偿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约方式约定采购创新产品与服务,稳定创新产品开发者和服务提供商的市场预期;对约定采购的创新产品与服务研制失败的,给予生产服务提供商相关保险费用补贴。
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远期约定购买风险补偿,在国内其他省区已出台相关政策,但市场主体间的远期约定购买的风险补偿,是我市在国内率先提出的。
据悉,此次出台的《办法》主要包括约定购买和风险补偿两个方面的内容。
约定购买包括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行政办公、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公共安全、医疗卫生、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范畴的创新产品及服务,以及市场主体之间购买的创新产品及服务。其购买单位:一类是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等财政性资金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项目的出资、建设和管理单位;另一类是非使用财政资金的法人、其他组织等市场主体。
风险补偿,指市场主体间达成1年以上5年以内的约定购买协议,通过第三方平台向保险公司投保,当供应商的创新产品与服务满足约定的要求而购买单位不予购买时,或者是供应商的创新产品与服务无法如期满足约定要求时,由保险公司对供应商或购买单位给予风险补偿。市财政将补贴供应商不超过投保保险费用50%的金额。
据了解,明年市经信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征集并发布使用财政资金的远期约定购买需求,在行政办公、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公共安全、医疗卫生、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启动创新产品与服务的远期约定购买。
先期我市将遴选10家左右龙头企业作为购买方同创新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开展远期约定购买及风险补偿试点,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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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创新产品与服务符合远期约定购买的范围?
供应商提供的创新产品与服务,必须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明确规定的范围内,比如:电子信息、软件、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原则上利税率高于20%,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重点支持企业开发的国内首台(套)产品。
供应商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享受风险补偿?
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1.在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企业(注册)连续经营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营业额超过500万元;3.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企业专职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4.前一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2%。供应商向市内外购买方供应远期创新产品与服务均可享受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