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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各类扶贫贷款18.8亿元
惠及8.6万贫困群众
本报讯(记者 颜安)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河社区七组村民刘合平是建卡贫困户,连续几年,他都想通过养猪来增加收入,可让他苦恼的是,自己连启动资金也没有。让刘合平没想到的是,去年他不仅从当地银行拿到了5万元贷款,而且由政府贴息,自己不需付一分利息。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千千万万个“刘合平”在金融扶贫行动中受益。记者昨日从市扶贫办获悉,去年1-11月,我市新增发放各类扶贫贷款18.8亿元,惠及8.6万贫困群众。
资料显示,在大扶贫格局中,除财政投入外,金融资金也逐渐成为助力脱贫攻坚的一大亮点。尤其是当前扶贫产业发展风起云涌,正需要资金的支持,仅靠政府投入显然不够,必须依托金融杠杆撬动更加充足的资金,帮助贫困户贷款,支持其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并克服产业扶贫不时出现的资金投放对接失准、供需缺位等瓶颈和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正因为如此,我市将金融扶贫列为全市脱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之一,不断创新金融扶贫机制,精准施策,为贫困户量身提供特惠金融服务,着力破解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我们主要着眼于满足贫困户的生产性信贷需求,推出‘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再贷款’两种产品,着眼于为贫困户精准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市扶贫办一负责人说。
具体而言,在扶贫小额信贷方面,全市18个贫困区县实现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全覆盖,建立了2.3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池,去年1—11月新增发放各类扶贫贷款18.8亿元,惠及8.6万贫困群众。其中,发放扶贫小额贷款5.6亿元,直接帮助2.2万余户贫困群众发展生产。
而扶贫再贷款则重点支持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扶贫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已发放扶贫再贷款2.4亿元,直接带动7000余户贫困户增收。
市扶贫办表示,除提供生产性贷款外,金融扶贫还筑牢了贫困户的风险防范墙。例如,我市为48.2万户建卡贫困户购买了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实现了所有贫困户全覆盖,最高赔付额度可达8.8万元;又如,投入548万元为9个试点区县的83万贫困人口购买农村住房保险,最高赔付6万元,为贫困户解决了后顾之忧。
今年,我市将出台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贫困户推出利率、期限、服务更加优惠的金融扶贫产品,不断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特惠性,并及时跟进风险补偿、保险、担保等配套政策,逐步建立“贷得出、用得好、还得上”的良性金融扶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