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重庆将开始执行新的禁渔期制度。记者从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了解到,重庆对禁渔期进行了调整,并延长了一个月。
以前,每年的2月1日到4月30日为重庆长江江段禁渔期。从今年开始,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禁渔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关注禁渔期渔民的生产生活,积极解决困难渔民的生计问题,引导渔民转产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和增收渠道。(记者 任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