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山东省新泰市,一个号称2013年9月份开工建设,截至2014年3月末,已完成项目总工程进度的15%的建设项目,直到现在依然是一片荒地,无任何动工迹象。
资料显示,2015年3月,经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2015〕296号文件同意,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015 年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新泰债”),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
工商资料显示,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1月23日,新泰市财政局为其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新泰市政府。
据悉,所筹资金4 亿元用于新泰市滨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 亿元用于新泰市滨湖新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3 亿元用于2014年度新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15新泰债”募集说明书载明,新泰市滨湖新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平阳河以东,寨山路以北,龙池路以西,瑞山路以南,占地面积为128,209㎡,总建筑面积为367,96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19,242㎡,储藏室及配套设施48,718㎡。
同时载明,该项目已于2013年9月份开工建设,截至2014年3月末,该项目已完成项目总工程进度的15%。
日前,本报记者在实地采访时发现,在新泰市“平阳河以东,寨山路以北,龙池路以西,瑞山路以南”项目所载四至区域,记者只看到一片荒芜的土地,至今没有任何动工的迹象。记者走访时,胡家沟村某干部指着“胡家沟三类用地规划图”明确告诉记者,所载的四至范围就在脚下,目前还都是荒地,听说统筹公司要建设,但是一直都还没有动工。
然而蹊跷的是,“2016年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16新泰小微债)募集说明书”却显示,截止2016年3月,相关项目已投资2亿元。
同时,“16新泰小微债”募集说明书中,该公司为增加增信,列出截止2014年末,该公司存货土地资产62块,共计4865.23亩,估值428293.94万元。
然而,记者在实地走访时发现,大部分宗地描述位置十分模糊,基本无法找到。而其中第38块宗地,新国用(2011)第0561号,471.27亩,位于“青龙路以北、明珠路以南、滨湖路以东、文化路以西”区块,显示为住宅用地,然而记者在宗地处看到的却是新泰市气象局和新泰市国税局的办公场所,明显不是住宅用地。
更为离谱的是,第39号宗地,新国用(2011)第0562号,商住用地651.21亩,位于“青云路西侧、西邻滨湖路、南邻一帆风顺公园、北靠名流府邸住宅区”,而记者在现场却根本找不到该地块,因为“青云路”本身是一条东西路,所称青云路西侧根本不知所谓,无从找起。
同时所载第44号宗地,新国用(2012)第1476号, 78.52亩;45号宗地,新国用(2012)第1477号,58.07亩;第46号宗地,新国用(2012)第1478号,57.02亩;第54号宗地,新国用(2012)第1486号,511.50亩;第57号宗地,新国用(2012)第1489号,285亩;该五块宗地,共990.11亩,描述位置均位于“新泰市青龙路东首”,商业用地性质。然而记者在实地走访时发现,在青龙路东首位置,还是村民的村居和玉米地,至今还没有征用。
带着种种疑问,记者来到新泰市财政局进一步了解情况。
在新泰市财政局,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胡姓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提问的问题十分尖锐,他都有点头上冒汗了。胡总解释说,滨湖新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因为所在村庄一直管理十分混乱,现在村干部还在北京上访,工作做不下去,所以这块区域的建设公司一直没法开工,公司把该区域拟建的高层建筑改成多层,分到其他的棚户区建设项目中去了,但客观上,这一区块的建设项目确实至今确实没有建设。
至于土地问题,胡总表示他是2013年才到公司任职的,他只知道这些土地他到公司前已经划到公司资产里了,具体情况也不是十分清楚。只知道这些土地经过包装,在农发行全部抵押贷款了28个亿。所谓“青云路西侧”第39号宗地,应该是现在的“滨海公园”,这块地也用于抵押了。
编辑:zhongbp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