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经过十年接力、十年实践,浙江省城市化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城市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钱建民就《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通报。他介绍称,《实施意见》的主要特色与亮点在于,提出城市设计全覆盖的要求、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推广绿色建筑的要求等。
2020年
实现城市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全覆盖 浙江省是推进建筑工业化的先行省份,也是全国第二个出台《绿色建筑条例》的省份。在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意见中,提出了推广绿色建筑的要求。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全面实施新建住宅全装修。
到2020年,浙江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30%。另外,因地制宜地推出 “菜单式装修”、“业主委托装修”等方案,增加业主的选择性。钱建民表示,新建住宅全装修会改变购房者装修费用的支出方式,但不会对商品房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而且更环保。
“住宅全装修要求作为规划设计条件,被列入土地出让合同。同时,在提出商品房预售申请前,房产商需明确全装修方案。这也对房地产企业做强、做大、做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浙江省建设厅总规划师顾浩说,今年起将逐步推进这项政策,主要是中心城区、城市核心地区,重点是新建的多层和高层商品房,接下来每个地区都有比例的要求。
除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推广绿色建筑的要求,《实施意见》还提出城市设计全覆盖的要求,其中提到,到2017年实现新启动的新城区建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设计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城市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全覆盖。
“要通过城市设计,改变"千城一面"现象,杜绝"贪大求洋求怪"建筑产生,构建城市品质空间和风格品位,创建美丽城市、美丽县城和美丽乡镇。”钱建民表示。
据了解,浙江省还将通过都市区能级提升、区域中心城市提质转型和中小城市、小城镇特色发展,从而实现“城市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品位生活,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形成以四大都市区(杭州、宁波、温州、金义)为龙头、七个区域中心城市(舟山、衢州、丽水、湖州、嘉兴、绍兴、台州)为骨干、一大批高品质中小城市为支撑、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全省城市发展格局,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一翼”的总体目标。
2030年
县级以上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超80%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浙江省就在全国率先提出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十年来,我省城市化率从56.5%上升到65.8%,现在80%以上的经济总量和80%左右的财政收入产生于设市城市,城市成为经济发展的主阵地。
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从2183平方公里增加到3140平方公里,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居品质持续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2.49缩小到2.07,城乡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均等化,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处在全国前列。
针对近几年来城市发生的内涝问题,顾浩表示,从历史上来说,政府财政用于防止城市的内涝是比较少的,因此造成了很多排水的设施,特别是城市的排水设施都比较陈旧。所以建设海绵城市将作为预防城市内涝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具体来说,到2020年我们所有设区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县级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都要达到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到2030年,浙江省所有的县级以上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要达到80%以上。“未来城市的地面要既能渗水,能滞水,又能蓄水,能净水,还能把这个水再利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