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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文化旅游类小镇需达4A景区标准

2017-04-13 16:00:13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李凤祥

原标题:中山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出台 文化旅游类小镇需达4A景区标准

位于三角镇的迪茵湖特色小镇项目。南方日报记者 王云 摄

今年年初广东省中山市公布首批18个市级特色小镇项目,并要求这些项目需在5月底前完成相关创建方案。4月11日,中山市城乡规划局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布了《中山市市级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编制导则》),为首批18个特色小镇编制规划提供指引,该文件已于3月15日向各镇区印发执行。

《编制导则》对特色小镇的概念、编制依据、组织机构、编制内容、审议程序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比如强调特色小镇“非镇非区”,不是行政区划单元上的一个镇,也不是产业园区的一个区,而是按“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特色产业,集聚高端要素,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的创新创业载体。

基于此,《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须统筹协调周边镇(区)发展,鼓励跨镇(区)协同发展及整合资源共建特色小镇。同时,《编制导则》要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须形成“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跨越”的发展态势,须形成构筑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效益、小载体大创新格局的规划目标。

具体而言,从全域中山角度看,该市特色小镇须实现5年内新增数百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数百家高新技术企业、数百名高端人才和数十家创新创业团队,5年后总产值超千亿元。产业类、科创类特色小镇达到3A级景区标准,严控项目环保准入、污染物控制等目标管控;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达到4A级以上景区标准,实现保护与提升规划区内生态环境要素的目标。从镇(区)发展角度看,特色小镇须达到成为所在镇(区)经济转型升级重要动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平台、建设和美宜居健康城镇重要载体的规划目标。

此外,特色小镇不同于以往的专业镇和工业区,规划须坚持“宜创、宜业、宜居、宜游”理念,《编制导则》要求其坚持绿色引领发展、保护历史文化、保障公共服务及规划协同创新等四大原则。(记者 李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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